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2026年度項目指南(第一批)
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2026年度項目指南(第一批)
為實施更加開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國際科技合作戰略,推動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助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或“NSFC”)廣泛聯合國際組織以及各國科研資助機構,發起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ogram,以下簡稱“科學計劃”或“SDIC”),共同開展面向全球挑戰的科學研究,促進雙多邊國際交流與合作,拓展國際合作空間。
2026年度,科學計劃將發布兩批指南,包括組織間合作及戰略性研究兩類。首批指南包括的國際合作機構有巴西圣保羅研究基金會(FAPESP)、西班牙國家研究署(AEI)、蒙古國科技基金會(MFST)、泰國科研創新機構(TSRI)、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國際農業研究磋商組織(CGIAR)、國際應用系統分析學會(IIASA)。
一、?總體科學目標
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的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相互關聯、彼此促進又相互制衡,系統把握SDGs之間的協同關聯與潛在矛盾,對統籌實現可持續發展三大核心維度——經濟發展、社會包容與環境保護的平衡具有重要意義。
實現可持續發展是全球治理與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核心使命,而全球變化已成為當前人類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本科學計劃直面全球可持續發展的系統性挑戰,聚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關鍵目標,圍繞“應對全球共同挑戰”與“布局關鍵戰略領域”兩大主線,開展跨國界、跨學科的系統性研究,推動可持續發展從科學認知邁向實踐路徑。重點聚焦“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及全球典型區域,開展多層次、多場景的區域集成研究,推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可持續發展模式,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支撐,為相關國家和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二、?主要資助方向
2026年度,科學計劃將圍繞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挑戰,結合全球共同挑戰與國際科技前沿,主要圍繞生命健康、資源綠色開發、生物多樣性、氣候變化、農業與食品科學、海洋科學等領域與國際合作機構開展聯合資助。具體資助方向及要求,詳見各資助機構及國際組織的項目說明。
三、?遴選項目的基本原則
(一) 項目申請應以實現兩個及以上聯合國SDGs為目標,面向相關國家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實際挑戰,提煉基礎科學問題開展研究。
(二) 鼓勵開展前沿領域探索性研究,優先支持具有原創性的新概念、新理論、新方法和新技術的研究。
(三) 項目申請應突出對青年人才的培養和國際合作網絡建設(特別是多邊合作)。
(四) 鼓勵來自不同學科領域的研究隊伍聯合申請,促進學科交叉。
四、?2026年度資助計劃
(一) 資助類型及規模
擬資助“能力培育項目”20項左右,“重點項目”35項左右,“合作交流項目”及“研討會項目”65項左右:
| 外方機構 | 能力培育項目 | 重點項目 | 合作交流或研討會項目 |
| 巴西圣保羅研究基金會 | 10項左右,
不超過60萬元/項 |
10項左右,
不超過200萬元/項 |
- |
| 西班牙國家研究署 | - | 5項左右,
不超過120萬元/項 |
- |
| 蒙古國科技基金會 | - | 6項左右,
不超過150萬元/項 |
20項左右,
不超過15萬元/項 |
| 泰國科研創新機構 | 12項左右,
不超過50萬元/項 |
- | 20項左右,
不超過15萬元/項 |
|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 - | 5項左右,
不超過180萬元/項 |
10項左右,
不超過15萬元/項 |
| 國際農業研究磋商組織 | - | 11項左右,
不超過180萬元/項 |
10項左右,
不超過15萬元/項 |
| 國際應用系統分析學會 | 1項,
不超過50萬元/項 |
- | 7項左右,
不超過15萬元/項 |
“能力培育項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員培育合作關系,可開展包括合作研究、野外考察等多種形式的研究活動。“重點項目”旨在資助中外科研人員在選定領域開展合作研究,共同培養杰出科技人才和解決區域性科學問題,促進提升地區的科研水平與世界影響力。“合作交流項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員開展能力建設,可開展包括互訪、講習/培訓班等多種交流活動。“研討會項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員召開在華會議及出國會議。
(二) 資助期限
1. “能力培育項目”及“重點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 “合作交流項目”資助期限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3. “研討會項目”資助期限為1周,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 “能力培育項目”及“重點項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科學計劃框架下的“能力培育項目”和“重點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1. 申請條件
(1) 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2) 外方合作者應符合各資助機構及國際組織的要求(詳見各資助機構及國際組織的項目說明,其中外方合作者中的負責人簡稱“外方負責人”,默認為中文申請書“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
(3) 國內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4) 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 限項申請規定
(1) 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2項”的范圍。
(2) 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3) 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數量合計限1項,申請當年資助期滿的項目不計入統計范圍。
(4) 《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二) “合作交流項目”及“研討會項目”
科學計劃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項目”及“研討會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
1. 申請條件
(1) 中方申請人須是2027年12月31日(含)以后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
(2) 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并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
(3) 外方合作者應符合各資助機構及國際組織的要求(詳見各資助機構及國際組織的項目說明,其中外方合作者中的負責人簡稱“外方負責人”,默認為中文申請書“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
(4) 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 限項申請規定
(1) 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2項”的范圍。
(2) 不受“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制。
(3) 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各類SDIC項目,合計限1項。申請當年資助期滿的項目不計入統計范圍。
(4) 《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三) 申請人注意事項
1. 申請路徑
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 + 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申請“能力培育項目”及“重點項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SDIC)-能力培育項目”或“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SDIC)-重點項目”。
(4)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SDIC)”。
(5) 申請“研討會項目”,點擊“在華召開國際(地區)學術會議(組織間協議項目)”或“出國(境)參加雙(多)邊學術會議(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SDIC)”。
(6) 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在研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申請書填寫界面。
具體填報要求詳見與各資助機構及國際組織的合作項目說明。
2. 預算編報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
合作交流項目和研討會項目的資金預算僅包括“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填寫入資金預算表序號第4項“業務費”,此類項目無間接費用。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交流年度根據需要為出訪或來訪人員的國際旅費(經濟艙)、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雙邊研討會的會議費制定詳細預算。
3. 附件材料
能力培育項目、重點項目的申請人與外方合作者應共同撰寫英文申請書(附件1),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外方負責人應在英文申請書上簽字,或提供一封本人簽名的確認函代替。
| 外方機構 | 能力培育項目或重點項目 | 合作交流或研討會項目 |
| 巴西圣保羅研究基金會 | 英文申請書 | - |
| 西班牙國家研究署 | 英文申請書(附件3) | - |
| 蒙古國科技基金會 | 英文申請書 | - |
| 泰國科研創新機構 | 英文申請書 | - |
|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 1. 英文申請書
2. 申請簡表 |
- |
| 國際農業研究磋商組織 | 1.英文申請書
2.雙邊戰略對接說明 |
- |
| 國際應用系統分析學會 | 英文申請書 | - |
4. 合作協議
項目獲批準后,申請人須與外方負責人簽署合作協議(附件2),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
5.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指南及附件、《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指南》的相關要求,在線填寫并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6. 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項目群的形成和多學科交叉與集成,本科學計劃將定期舉辦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并將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參加并協調外方合作者參加本科學計劃指導專家組和管理工作組所組織的上述學術交流活動。
(四) 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六、?項目申請接收
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5月15日16:00時。
七、?批準結果公布
2026年底將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通知資助結果。
八、?自然科學基金委與各資助機構及國際組織的合作項目說明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6年4月1日
來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平臺介紹:
我單位主要從事全國科技成果評價(各國家一級協會)、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咨詢、項目戰略研討、專家考察調研、科技政策培訓、企業內訓等相關業務。在科技咨詢領域具有很強的政府背景、行業渠道、人脈資源及專業能力,為廣大科研工作者及科技型企事業單位提供專業化服務。
? ???擅長項目:?國家級科技成果評價(全領域)、社會科技獎勵、標準制定及參編、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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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長期舉辦,如有相關需求及培訓報名請及時聯系: 王主任, 電 話:1342605662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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